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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数据质量提升督导服务的通知

各县市统计局:

根据全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情况和统计数据质量相关要求,在新修订的《统计法》出台之际,州统计局拟于近期对全州所有“四上”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现场实地督导服务,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、掌握统计数据支撑情况、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,进一步筑牢我州统计基层基础,提升统计数据质量。请各县市局按照工作要求,认真支持配合搞好本次督导服务。

一、时间安排

2024年10月21日-10月31日。

二、督导对象

各县市抽中乡镇(街道办)范围内所有“四上”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

三、督导内容

(一)调研企业生产经营现状;

(二)了解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数据支撑及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情况;

(三)宣讲新修订《统计法》等法律法规知识。

四、人员分组

第一组:负责恩施市(小渡船街道、白杨坪镇)

带队领导:刘  锐

工作人员:邓明恒  向  杰  杨  雪  王茏茏  朱兴攀

第二组:负责州高新区

带队领导:刘  锐

工作人员:向永兵  陈佳佳  

第三组:负责利川市(东城街道、汪营镇)

带队领导:曾  生

工作人员:黄  萍  母琰平  吴  静  卢  根  杨显莉  

第四组:负责建始县(业州镇、长梁镇)

带队领导:曾  生

工作人员:覃春芳  韩晓露  羿成宇

第五组:负责巴东县(信陵镇、东瀼口镇)

带队领导:向恩玲

工作人员:尹宝  郑  正  余航宇  姚涵

第六组:负责宣恩县(珠山镇、万寨乡)

带队领导:邱德曲

工作人员:张  华  汪文霞  吴华文

第七组:负责咸丰县(高乐山镇、曲江镇)

带队领导:罗  黎

工作人员:杨春武  章庞瑞   刘淳

第八组:负责来凤县(翔凤镇、绿水镇)

带队领导:罗  黎

工作人员:牟  波  孙  娅  谢  璇  

第九组:负责鹤峰县(容美镇、燕子镇)

带队领导:李臣章

工作人员:张  康  马彬格  舒  萌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组要按照方案要求,对各县市被抽中统计调查单位扎实开展实地督导服务,全面了解掌握统计调查单位现状、统计及统计基层基础情况。

(二)各县市统计局要根据被抽中辖区内统计调查单位数量,配备相应的人员全程参与督导服务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相应工作任务。

(三)各督导服务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要求,务实工作作风,确保工作廉洁高效开展。

恩施州统计局办公室

2024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