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2024年州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

2024年,恩施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,紧扣依法统计、依法治统核心要求,为推进全州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、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,现将2024年州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:

一、工作开展情况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法治责任

一是明确第一责任,细化工作任务。2024年初,明确州统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为州统计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,细化其他负责人、相关科室和人员的统计法治工作任务,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科室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。二是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。党组会专题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,审定通过州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,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安排部署本年全州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,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推进。

(二)深化学法普法,厚植法治根基

一是常态化组织学法。局党组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、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第一议题定期学习,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》等习近平法治思想,党组会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;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,集中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统计法实施条例》《意见》《办法》《规定》《监督意见》等法律法规。二是多元化开展普法。结合统计开放日、宪法宣传周、民法典宣传月、12·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,开展“一月一主题”法治宣传活动,推动统计法治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基层。四是强化警示教育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中级人民法院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,以案明纪、以案释法,增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和依法履职自觉性。

(三)提升执法能力,规范执法行为

一是开展执法专题培训。召开全州统计行政执法暨统计法治工作会议,州县(市)统计局分管领导、法规工作负责人参会,邀请统计执法专家就统计行政执法程序、证据固定、文书规范等内容授课,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。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。对2024年全州各县市统计执法案卷开展抽取评查,涵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、迟报统计资料、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等统计违法案件类型。经评查,抽取案件总体做到主体适格、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程序正当、依据正确、处理适当。

(四)落实执法制度,强化过程监管

一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。对统计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情况在局官网公开,保障执法透明度。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。对2024年州统计局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,未经审核不得作出处罚决定,严把执法合法性关口。

(五)聚焦问题整改,规范履职行为

根据州领导在行政争议案件调查分析报告上的批示精神,对报告中涉及统计领域的案件逐一分析研判,针对行政登记、行政处罚、公益诉讼等涉诉问题,督导相关县市统计局依法履职、履职尽责,建立问题台账、限期整改落实,切实防范统计行政争议,提升依法统计水平。

(六)梳理规范性文件,完善制度体系

按统计职能职责梳理规范性文件,提出保留、修改、废止建议。建议保留统计数据质量管控、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文件;建议修改部分与现行统计法律法规、上级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;建议废止已不适应统计工作新形势的旧文件。针对建议修改的文件,按流程准备报送修改佐证材料,确保统计制度合法合规、务实管用。

(八)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统计服务

梳理规范统计权力事项清单,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,完成2024年度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认领、填报和发布。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,完成2024版新增州级、县级统计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发布,指导县市统计局开展事项认领和要素填报,确保全州统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、流程规范、高效便民。

二、存在的不足

(一)法治思想学习有待深化

法治思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,运用法治思维破解统计改革难题、防范统计造假、提升数据质量的实践能力有待加强。

(二)学法普法工作质效有待提升

一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不足,面向企业、基层群众的精准普法力度不够;二是法宣在线学习重形式、轻实效,深度不足;三是学法普法形式较为单一,互动性、吸引力不强,干部职工参与度有待提高。

(三)法制审核与执法能力存在短板

一是全局暂无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难以满足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专业要求;二是基层统计法制审核、执法办案能力参差不齐,全州案卷评查中发现不合格卷宗,反映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。

三、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

(一)强化理论武装,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

将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宪法法律、党内法规、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,确保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2次,举办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、讲座或培训,推动法治学习入脑入心、指导实践。

(二)创新普法形式,抓实学法普法任务

一是依托统计开放日、法治宣传周等节点,创新普法载体,精准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统计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提升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。二是落实旁听庭审制度,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,强化警示教育。

(三)加强能力建设,提升执法审核水平

一是鼓励干部职工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充实法治专业力量。鼓励全州统计干部考取统计执法证,选派人员参加省级统计执法,提高执法能力。二是常态化开展全州统计执法培训、案卷评查,强化执法流程、文书制作、法制审核实操训练,全面提升统计执法与法制审核规范化水平。